1935年10月,在卓木碉(今马尔康脚木足乡)白莎喇嘛庙成立的中共大金省委移驻绥靖新街(今金川县金川镇老街),领导大小金川革命根据地的各项工作。中共金川省委在金川境内建立的县级党组织有4个:中共绥靖县委、中共崇化县委、中共绰斯甲道委、中共绰斯甲县委。同在10月,大金省军区机关移驻绥靖,12月改称金川省军区,翌年3月,又改称绥靖军区。省军区除辖骑兵师、妇女独立团、特务团外,还辖金川独立一师、二师和格勒得沙革命军、番民骑兵连、回民独立连、金汤县游击大队等地方革命武装,以及革命军的后备力量等。
1935年11月12日,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在绥靖恢复成立,为了在根据地内实施民族区域自决(治),更好地发动群众,动员民众行动起来,争取翻身求解放,在绥靖召开部长联席会议,决定建立少数民族政权。
1935年11月18日,在绥靖城隍庙召开群众大会。这次大会有党、政、军、民数千人参加,还有来自崇化、丹巴、绰斯甲、党坝、卓克基、懋功等地的各族人民代表150余人。会上宣告成立格勒得沙共和国,并演唱《格勒得沙共和国国歌》。共和国最高权力执行机构是其中央政府。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,简称格勒得沙政府,为西北联邦政府成员之一,是中国藏族历史上第一个人民革命政府。格勒得沙政府辖地最初包括大小金川十八土司区域,东至松、茂、汶;西至雅砻江;南达木坪、康定;北至阿坝、毛尔盖。因受战局影响,实际上未能完全控制这片区域。所建根据地以绰斯甲、党坝、绥靖、崇化、丹巴、卓克基、懋功、抚边为主。格勒得沙共和国的基层政权为县、区、乡、村四级,其主要负责人由选举产生或上级委派。在金川境内建立的县级苏维埃政府有:绰斯甲县、绥靖县、崇化县。各县政府设有财政、经济、内务、土地、粮食、教育、妇女等部和保卫局,在中共金川省委、西北联邦政府和格勒得沙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1935年11月底,在马尔康松岗成立的中国工农红军大学(简称“红大”)进驻绥靖沙尔尼村时,充实和健全了校领导机构,增设了在校参谋长领导下的供应科、卫生科、警卫连。并建立了各科(队)班、排的行政组织、党的支部和党的小组。“红大”很注意少数民族政策教育和做好驻地群众工作,经常进行军民联欢。
1935年12月初,在绥靖地区成立了由回民组建的绥靖回民苏维埃政府,其领导成员全为回民。初期隶属于大金省苏维埃政府,后改隶西北联邦政府。
1935年12月,在中共大金省委的领导和帮助下,格勒得沙共和国组织藏族中“觉悟最先进、斗争最坚决”、能“为格勒得沙革命党的纲领坚决奋斗,不顾牺牲一切的分子”,组成格勒得沙革命党。它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,为实现民族解放,实施民族自决(自治)而建立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革命政党。1936年1月1日,格勒得沙革命党中央党部发布《格勒得沙革命党党章》。党章指出: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少数民族的唯一救星和领导。格勒得沙革命党完全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为实现民族独立、平等,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才能保证胜利。党章强调:格勒得沙革命党不是站在格勒得沙之上或之外命令群众,更没有自己的私利,而是为了群众的利益,时刻在群众的前面,引导群众坚决奋斗,争取格勒得沙共和国的全部胜利。
1936年2月,中共大金省委在沙耳尼(今金川县沙耳乡)召开第一次全省党代表会议。7日,大会作出中共大金省委第一次全省党代表大会《关于目前政治形势和金川党的任务的决议》。14日,作出中共大金省委第一次党代表大会《关于民族工作的决议》。会议总结了大金省委自建立以来,特别是在民族工作方面的经验教训。
1935年底至1936年7月,红军在金川地区开展土地改革、清剿敌匪、筹集粮食,为北上抗日准备军需物资。1936年7月,主力红军北上,金川地区的各级苏维埃干部多数也随红军北上。国民党军闻红军撤离北上,遂陷绥靖,并搜捕遗留红军伤病员和苏维埃干部,许多人被反动派残酷杀害。部分失散红军战士和苏维埃干部隐匿乡间,在群众掩护下躲过搜捕获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