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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金川县革命史

    重要历史事件

    名称1:暗渡杜柯河 时间:1935、10、09

    名称2:巧渡海螺台子 时间:1935、10、09

    名称3:谷碌寨战斗 时间:1935、10、10

    名称4:噶尔单斯争夺战 时间:1935、10、11

    名称5:梅花山歼敌“常胜连” 时间:1935、10、12

    名称6:黄草坪战斗 时间:1935、10、13

    名称7:中共大金省委移驻绥靖(今金川县) 时间:1935、10、13

    名称8:建立大金省军区 时间:1935、10

    名称9:恢复成立西北联邦政府 时间:1935、11、12

    名称10:成立格勒得沙共和国时间:1935、11、18

    名称11:组建格勒得沙革命党 时间:1935、12

    名称12:成立金川独立师 时间:1935、12

    名称13:成立格勒得沙革命军 时间:1935、12

    名称14:红军大学进驻绥靖(今金川县) 时间:1935、12

    名称15:发布《格勒得沙革命党党章》 时间:1936、01、01

    名称16:中共大金省委第一次全省党代表大会 时间:1936、02

    革命烈士数量:安葬在金川烈士陵园的无名烈士忠骨508具。病故、失踪人员161人,解放后追认革命烈士40人,外籍牺牲在金川县的团以上将领10人。散葬在各乡镇的未有确切统计数据。人

    革命战争时期的主要贡献

    1935年10月22日,绥崇丹懋战役胜利结束,占领了丹巴、懋功两县,抚边、绥靖、崇化3屯和达维、日隆关、绰斯甲等要镇,在大渡河上游形成了以绥靖为中心的大小金川革命根据地。红军工作组、宣传队采用錾刻标语、印发传单、表演歌舞等宣传形式,动员受反动宣传外出躲避的群众返家生产,以严格的革命纪律取信于民。在根据地内建立的各级苏维埃政府担负着保卫金川苏区、维护社会稳定、保障生产秩序的任务,协助主力红军剿匪、肃反,为红军补充兵员。在红军帮助下,组建了由400余名藏族青年组成的格勒得沙革命军;由近两千名本地青年组成的红军金川独立一师、二师;由绥靖120余名回族青年组建的回民独立连;各区、乡还组建有若干游击队。这些地方武装由格勒得沙共和国、大金 军区、各级苏维埃政府领导指挥,兵力共达6000余人。在巩固、保卫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中,金川人民与红军并肩战斗,为革命献身者逾千人。1936年7月,金川地区各级苏维埃政权的大部分负责人与地方革命武装千余人,随红军右纵队北上。

    1935年底至1936年初,红军在绥靖、崇化进行了土地革命。组织大批工作组下乡调查土地占有情况,登记和没收地主、官僚的土地财产,把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。积极恢复发展生产,在周山、党坝、丹巴等地打击反动武装的骚扰破坏,稳定社会秩序。在绥靖开办国家商店、药店、军械厂、被服厂、等,以解决军需给养、人民的基本生活。在这一时期,金川人口约八万左右,红军驻留金川的部队、伤病员、机关工作人员约一万五千人左右。近十万人的粮食需求全靠本地供给,加之必须筹集前方部队的粮食,地方反动势力却又藏粮、毁粮。至1935年底,金川地区的粮食已所剩无几。1936年初,春干严重,很多土地无法播种。国民党部队又实行经济封锁,通往外县的道路被阻,布匹、食盐等运不进来。大金省委为解决部队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问题,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。弄清金川确切的粮食存量及分布情况,预算粮食开支,印制粮食购买证,粮食集中由粮食部管理。建立粮食纪委、粮食巡视员,加强粮食纪律,节约粮食。在各县区成立粮食委员会,粮食一律要过称,严格注意收集和保管粮食,禁止粮食煮酒和出口。红军到地方筹粮时,凡是属于穷人的粮食,就用钱购买,或以实物如油、盐、衣服、用具等互换。对地主老财窖藏的粮食实行没收。每次挖掘窖藏时,都要通知群众,将自己被地主诱骗伙同窖藏的粮食认领回家,只取走地主的粮食。

    金川地区各族群众也纷纷将自己窖藏的粮食献给红军,在绝粮困境中与红军生死与共,共渡时艰。

    当时绥、崇、绰三地人口八万余,耕地不到七万亩,且生产技术落后,粮食平均亩产130斤左右,各族人民基本过着半年瓜菜半年粮的生活。就是在这样艰难的条件下,金川人民为红军筹粮却上千万斤,金川人民以无私无畏的牺牲奉献精神,竭尽全力支援红军的积极投身抗日反蒋斗争的业绩,这正是毛泽东主席一再赞喻的中国革命史上特有的“牦牛革命”。

    革命简史

    1935年10月,在卓木碉(今马尔康脚木足乡)白莎喇嘛庙成立的中共大金省委移驻绥靖新街(今金川县金川镇老街),领导大小金川革命根据地的各项工作。中共金川省委在金川境内建立的县级党组织有4个:中共绥靖县委、中共崇化县委、中共绰斯甲道委、中共绰斯甲县委。同在10月,大金省军区机关移驻绥靖,12月改称金川省军区,翌年3月,又改称绥靖军区。省军区除辖骑兵师、妇女独立团、特务团外,还辖金川独立一师、二师和格勒得沙革命军、番民骑兵连、回民独立连、金汤县游击大队等地方革命武装,以及革命军的后备力量等。

    1935年11月12日,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在绥靖恢复成立,为了在根据地内实施民族区域自决(治),更好地发动群众,动员民众行动起来,争取翻身求解放,在绥靖召开部长联席会议,决定建立少数民族政权。

    1935年11月18日,在绥靖城隍庙召开群众大会。这次大会有党、政、军、民数千人参加,还有来自崇化、丹巴、绰斯甲、党坝、卓克基、懋功等地的各族人民代表150余人。会上宣告成立格勒得沙共和国,并演唱《格勒得沙共和国国歌》。共和国最高权力执行机构是其中央政府。格勒得沙共和国中央革命政府,简称格勒得沙政府,为西北联邦政府成员之一,是中国藏族历史上第一个人民革命政府。格勒得沙政府辖地最初包括大小金川十八土司区域,东至松、茂、汶;西至雅砻江;南达木坪、康定;北至阿坝、毛尔盖。因受战局影响,实际上未能完全控制这片区域。所建根据地以绰斯甲、党坝、绥靖、崇化、丹巴、卓克基、懋功、抚边为主。格勒得沙共和国的基层政权为县、区、乡、村四级,其主要负责人由选举产生或上级委派。在金川境内建立的县级苏维埃政府有:绰斯甲县、绥靖县、崇化县。各县政府设有财政、经济、内务、土地、粮食、教育、妇女等部和保卫局,在中共金川省委、西北联邦政府和格勒得沙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
    1935年11月底,在马尔康松岗成立的中国工农红军大学(简称“红大”)进驻绥靖沙尔尼村时,充实和健全了校领导机构,增设了在校参谋长领导下的供应科、卫生科、警卫连。并建立了各科(队)班、排的行政组织、党的支部和党的小组。“红大”很注意少数民族政策教育和做好驻地群众工作,经常进行军民联欢。

    1935年12月初,在绥靖地区成立了由回民组建的绥靖回民苏维埃政府,其领导成员全为回民。初期隶属于大金省苏维埃政府,后改隶西北联邦政府。

    1935年12月,在中共大金省委的领导和帮助下,格勒得沙共和国组织藏族中“觉悟最先进、斗争最坚决”、能“为格勒得沙革命党的纲领坚决奋斗,不顾牺牲一切的分子”,组成格勒得沙革命党。它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直接领导下,为实现民族解放,实施民族自决(自治)而建立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革命政党。1936年1月1日,格勒得沙革命党中央党部发布《格勒得沙革命党党章》。党章指出: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少数民族的唯一救星和领导。格勒得沙革命党完全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为实现民族独立、平等,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才能保证胜利。党章强调:格勒得沙革命党不是站在格勒得沙之上或之外命令群众,更没有自己的私利,而是为了群众的利益,时刻在群众的前面,引导群众坚决奋斗,争取格勒得沙共和国的全部胜利。

    1936年2月,中共大金省委在沙耳尼(今金川县沙耳乡)召开第一次全省党代表会议。7日,大会作出中共大金省委第一次全省党代表大会《关于目前政治形势和金川党的任务的决议》。14日,作出中共大金省委第一次党代表大会《关于民族工作的决议》。会议总结了大金省委自建立以来,特别是在民族工作方面的经验教训。

    1935年底至1936年7月,红军在金川地区开展土地改革、清剿敌匪、筹集粮食,为北上抗日准备军需物资。1936年7月,主力红军北上,金川地区的各级苏维埃干部多数也随红军北上。国民党军闻红军撤离北上,遂陷绥靖,并搜捕遗留红军伤病员和苏维埃干部,许多人被反动派残酷杀害。部分失散红军战士和苏维埃干部隐匿乡间,在群众掩护下躲过搜捕获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