渔浪村十三勇士纪念碑
面积:1200㎡
地址:和龙市西城镇卧龙村
简介
纪念碑位于和龙市西城镇渔浪村抗日根据地原址。碑的正面朝西。通向纪念碑顺山势而上修建了花岗岩台阶和护栏,从山脚下沿着台阶每隔20米高就修成一处平台,共修成8处平台,走到纪念碑共修建了203个,台阶总高度约为160米。纪念碑主体用精加工花岗岩砌筑成,通高13米,分2层。纪念碑后面是一堵石头砌筑的长30米、高2.4米的紫铜浮雕,纪念碑所在广场长50米、宽40米,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。碑座高2.5米,东西长5米,南北宽5米。纪念碑正面用朝、汉两种文字刻写“十三勇士纪念碑”大字,反面用汉文刻写“革命烈士永垂不朽”大字。纪念碑右侧的场地上,有一座用混凝土浇筑的游击队中队长金世的纪念碑。
1933年2月12日,以县委书记崔相东、游击队中队长金世为首的游击队员,赤卫队员和少先队员,同以20倍以上的日本守备队、伪警察和伪武装自卫团组成的“联合讨伐队”的敌人,进行了坚持长达6个小时之久的激战,用鲜血和生命保卫了县委机关和根据地群众安全转移,保存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和龙县武装力量及抗日游击根据地,粉碎了敌人妄图消灭抗日游击队的企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