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义,曾用名根根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23年9月出生,内蒙古兴和县店子镇韭菜沟人,小学文化。
1945年至1946年参加革命工作,在村武委会工作,1946年至1947年参加民兵打游击,任游击小队长,1947年至1948年到营子川搞治安工作,任小队长,1949年至1950年参加县委举办的党员培训班并任二道梁村村干部,1951年至1952年在五区区公所任助理员,1952年初至1952年10月在绥远省行政干部学校学习,1952年11月至1953年4月在县民政科任科员,1953年5月至1953年6月分配到二区区公所任民政助理,1953年7月至1953年9月调四区区公所任副区长,1953年9月至1954年6月任二区副区长,1954年6月至1954年10月到内蒙古行政干部学校学习,同年11月学习结业后回到二区任副区长到1956年5月,1956年5月至1957年4月调任兴和县人事科任科长,1957年4月至1957年9月调赛乌素公社任总支书记,1957年9月至1958年7月又调兴和县人事科任科长,1958年7月至1958年11月任白家营村大炼钢铁办负责人,1958年12月至1960年1月调任兴和县城关镇镇长,1960年2月至1960年10月在乌兰察布盟党校文化班学习,1960年10月至1961年6月任前旗中心工作组成员,1961年6月至1962年5月调任兴和县人事科科长,1962年5月至1965年10月调任钦宝营公社书记,1965年10月至1966年4月参加土默特旗“四清”运动,任工作队长,“四清”工作结束后仍回钦宝营公社任书记,1969年10月至1973年4月调白家营公社任书记,1973年4月至1978年3月任县办水泥厂书记,1978年3月至1978年12月调兴和县工业局工作,1978年12月至1980年12月调任兴和县基建局长,1980年12至1984年2月调任兴和县农委副主任,1984年2月至1985年8月任兴和县水利局巡视员,1986年12月因病离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