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张钦
出生日期:1887年
性别:男
张钦(1887一1957),号敬亭,男,汉族,中国国民党党员,旗下营镇伏虎村人,幼年在家乡私塾学习,后到太原中学读书。19ll年,毕业于山西大学法政学院。回绥远后,被选为绥东参议员。继而迁居北京,曾任北京市法院审判厅书记。1928年返回归绥(呼和浩特),任绥远省审判处处长,后任教育厅长。
张钦在任绥远省审判处长期间,国民党绥远省党部曾送来一份《关于处决共产党人杨植霖》的密件,要求一定将此案核准。张钦看了卷宗后,发现加给时年二十几岁的小学老师杨植霖的是企图杀人、放火、煽动等十分严重的罪名,却没有任何真凭实据。于是张钦向省党部据理力争,不予核准。1931年,王若飞(化名黄敬斋)受党中央委托来绥远开辟工作,不幸被捕。张钦对王若飞十分钦佩,积极参与营救行动,将王若飞转移到太原。
1937年秋,抗日战争爆发后,张钦广泛团结地方人士,组织绥远民众抗日自卫军,任自卫军总司令,退守河套一带坚持抗日。抗日战争胜利后,张钦任绥远省参议会议长,是董其武“九.一九"起义的积极支持者。解放后,张钦历任绥远省军政委员会委员、内蒙古人民委员会参事室副主任等职。1957年病逝,享年70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