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刘祺瑞
出生日期:1917.09
性别:男
1934年8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193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,他参加了安塞县的土改工作,任土改工作小组组长、土改工作委员会秘书、安塞县苏维埃政府军事部秘书、安塞县青年救国宣传科科长。1937年11月,任西北局青年救国会巡视员。1938年8月到边区党校和中央党校学习。1940年1月后,历任甘泉县县委训练班主任,甘泉县委巡视员,延安教师讲习班党总支宣传委员,安定县(现子长县)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。1943年8月任西北局组织部干事,1945年7月再次到中央党校学习。解放战争时期,刘琪瑞同志奉命从延安到绥蒙边区开展工作,任集宁市工作团团长,集宁市委书记,绥蒙干巡队队长。1946年,在国民党军队向我解放区大举进攻时,组织和领导了保卫集宁市的战斗,与敌人展开巷战,为保卫新生的革命政权,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。1947年7月起,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第四野战医院党总支书记、院长。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“三级八一勋章”、“二级解放勋章”。
全国解放后,刘琪瑞任东北军区第四野战医院管理局局长,第五医院管理局政委,东北军区后勤部营管部政委,沈阳军区后勤部政治部副主任。1955年9月授予上校军衔,1960年8月晋升为大校。1964年7月转业后,历任化工部党组成员、政治部副主任。甘肃省委委员,兰州化学工业公司主任、党委书记,石油化工部党组成员、政治部核心组组长,林业部党组成员、纪检委书记等职务,1982年12月离职休养。
刘琪瑞因病医治无效,1999年11月1日8时58分在北京逝世,享年82岁,他的骨灰被安放在八宝山革命公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