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李晴初
出生日期:1917
性别:男
鄜县永平区(钳二)钳二村人。1935年夏,李晴初参加鄜甘游击队,同年加人中国共产党,在鄜县苏维埃政府第二区担任秘书。1936初,鄜甘游击队和其他游击队合编为陕北红军独立师第2团,李晴初担任第2团第1连指导员。“西安事变”之后,红2团缩编为八路军129师工兵营,不久又改编为第385旅警备第7团第2营,李晴初担任7团2营4连指导员。他作战勇敢,有智有谋,又有文化,是当时全团最优秀的政治指导员。1942年,国民党对陕甘宁边区实行经济封锁,李晴初带领4连在甘肃西华池搞大生产运动。1944年,警备第7团奔赴抗日前线,留下一个营在环县大风川开荒种地,李晴初任该营教导员。1946年,李晴初任警备第3旅第8团政治处主任,带领部队在陇东和三边地区打击敌人,保卫陕甘宁解放区。1947年3月,李晴初率领部队在甘肃陇东与侵犯边区的国民党胡宗南部36师激战3天后转战陕北定边地区,在定边彭滩又与国民党宁夏马鸿逵部队激战8天,于农历2月12日,不幸中弹牺牲,时年30岁。1955年3月,鄜县人民政府在钳二村公路旁为李晴初烈士立碑纪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