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马忆湘
出生日期:1923年5月
性别:男
马忆湘,1923年5月出生于永顺县龙家寨七里冲一个贫苦农民家庭,因家贫从小给人当童养媳,受尽生活磨难。1935年春参加工农红军,不久,随红二、六军团长征。1937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,到陕北后,历任关中分区妇联副主任、中央党校学员、解放军旅卫生政治指导员。大生产运动中被评为劳动模范。1941年与晏福生同志结婚,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经受了严峻的考验,不怕艰险,直到全国解放。建国后任广州军区通讯总站政委、军区司令部管理局副政委。
50年代中期,党中央号召老干部撰写革命回忆录。总政治部在全军开展“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十年”征文活动。她利用自学和组织上送她学习获得的知识,拿起笔,花了几个月时间,完成了一万多字的回忆录《在长征路上》,被中国青年出版社收入《战斗的历程》一书出版。编辑部建议她在回忆录的基础上写一部自传体小说,作为革命传统教育的图书。她认真回忆,撰写故事梗概,然后口述,由湖南省军区政治部派人记录,并整理出初稿,最后共同研究,逐字逐句进行修改。经过3年艰苦努力,终于写成了长篇小说《朝阳花》,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,受到广大青年的欢迎。几年内一版再版,发行数十万册,并翻译成日语出版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《朝阳花》被诬陷为歌颂贺龙、为贺龙树碑立传的“大毒草”。她被送到沙河学习班,作为重点对象批斗。专案组不分白天黑夜逼着她揭发贺龙。她几次昏到在批斗会场上。她始终相信党的正确领导,认为诬蔑贺龙就是丑化红军,自己决不能出卖灵魂,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利益。
粉碎“四人帮”后,她得到平反,恢复了名誉,被任命为广州军区司令部管理局副政委,还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广东分会理事、广东省政协委员。1988年3月离职修养后,仍继续尽力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1955年被授予少校军衔,荣获三级八一勋章、三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三级解放勋章、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,还获得延安劳动模范、劳动英雄等称号。
2016年9月11日,因病在广州逝世,享年93岁。
50年代中期,党中央号召老干部撰写革命回忆录。总政治部在全军开展“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十年”征文活动。她利用自学和组织上送她学习获得的知识,拿起笔,花了几个月时间,完成了一万多字的回忆录《在长征路上》,被中国青年出版社收入《战斗的历程》一书出版。编辑部建议她在回忆录的基础上写一部自传体小说,作为革命传统教育的图书。她认真回忆,撰写故事梗概,然后口述,由湖南省军区政治部派人记录,并整理出初稿,最后共同研究,逐字逐句进行修改。经过3年艰苦努力,终于写成了长篇小说《朝阳花》,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,受到广大青年的欢迎。几年内一版再版,发行数十万册,并翻译成日语出版。“文化大革命”中,《朝阳花》被诬陷为歌颂贺龙、为贺龙树碑立传的“大毒草”。她被送到沙河学习班,作为重点对象批斗。专案组不分白天黑夜逼着她揭发贺龙。她几次昏到在批斗会场上。她始终相信党的正确领导,认为诬蔑贺龙就是丑化红军,自己决不能出卖灵魂,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利益。
粉碎“四人帮”后,她得到平反,恢复了名誉,被任命为广州军区司令部管理局副政委,还当选为中国作家协会广东分会理事、广东省政协委员。1988年3月离职修养后,仍继续尽力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1955年被授予少校军衔,荣获三级八一勋章、三级独立自由勋章、三级解放勋章、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,还获得延安劳动模范、劳动英雄等称号。
2016年9月11日,因病在广州逝世,享年93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