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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姓名:陈绍清
    出生日期:1908
    性别:男
    1929年5月,鹤峰走马坪参加工农红军。随即先头部队向桑植进发。摸黑临近县城时,探知敌周矮子营驻西门,他与杨兆林、李碧清、张浩儿等 18 名战土,越墙进城,卡死敌哨,冲进营部,夺得长短枪 14支,跳墙出城时,他腿摔伤致残,人称“陈跛子”。此后他以小买卖为掩护,在桑鹤边境,做红军和苏区地方政权联络工作。
    1933年春,上级安排他在县城陈氏祖祠与水顺“刘跛子”(红军)合开鸦片烟馆,作为联络站。他们胆大机灵,出色完成各项任务。翌年 11月,红二,六军团会师,挺进湘西,再克桑植,迅速形 成以永顺、大庸、龙山、桑植为中心的大片新苏区,建立各级苏维埃政权。12月,全县各区乡工农兵代表,会集县城,民主选举县苏维埃政府领导成员,绍清以得票最多,当选县苏维埃主席。任职期间他克尽职守,剿匪除弊,整顿治安。县城东 10 多里三百墩,是桑植过往大庸要津,土匪常于此剪径。亲率 10 多名便衣战士,在笆蒌里装上石头,乔装贩盐挑夫行至此地时,丛林中跳出 20 个手持火铳、梭镖的家伙拦劫,要“商客”丢下买路钱,战士们假装卸担趁其不备,突然拔枪擒贼,陈首先撂倒两个,其他匪众见状不敢动弹,束手被擒。战士将他们押至县政府,分别处置,大部教育释放回家。自此,这一地带很少发生拦劫之事。人称“陈主席为民众除害保安”。
    1935年2月,据举报洪家关区赤卫队,多为国民党政权人员改编组建,他们恶性不改,横行乡里,不听调遣。绍清决心“提枪”重建。他亲率数十名战士前往,以县主席名义,令区中队和县武装人员,分一前一后列队集合。陈对其训斥道:“你们搞歪门邪道,持枪吓唬百姓,今天,县政府要提枪!”一听要提枪,区队人员准备逃跑,见后排战士荷枪实弹,怒目逼视,只得乖乖缴枪。同年7月,他率 10 余名战士从新村河返县,途中与股匪遭遇,腿部负伤。伤愈后,转入县独立团。11月,红军长征,他因伤残,被留下任游击队长,在龙潭坪、沙塔坪、凉水口一带活动。12 月中旬一天,他率游击队经凉水口车家咀去桑鹤边游击时,不幸再次负伤,战土抬着他,转移到廖家村猫子溪隐蔽养伤, 被县“铲共”大队长张东轩探悉抓去,随后押至绍清老家,严刑逼供,要他招供红军长征后地下工作人员名单。他坚贞不屈。敌人将他双臂悬梁,整得死去活来,他怒斥敌酋:“你们整吧打吧,我没有什么讲的,18 年以后又是好汉,再和你们干!”敌人无奈,将他抬到县城,再施酷刑,仍毫无所获。遂于腊月廿四“过小年”这天(1936年1月 18日),将陈绍清在校场坪砍首处死,年仅 28 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