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名:康全明
出生日期:1912
性别:男
甘泉县桥镇乡阎家湾人。192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后转入延安省立第四中学就读。在党组织的领导下,参加了反对基督教的斗争。1930年秋,在西安省立第一师范上学时,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对封建法西斯教育、反对戴季陶、反对国民党省教育厅长、师范校长的斗争和抗日救亡运动,遭到国民党当局的通缉,迫其1932年返回家乡。在本县洛河川一带,见到陕北红军领导人刘志丹,与党组织接上关系。不久,党组织派康全明到安塞县新乐寨高级小学以教书为名,担任中共安塞县党的地下支部书记。康全明任教期间,在师生中积极传播进步思想,建立党的地下支部,发动和领导学生运动与农民运动,使当时安塞县的革命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。1934年春,康全明借府君店(今桥镇乡辖地)民团团总冯继顺离任之机,以“防匪”、“护村”的名义收缴民团步枪12枝,机枪一挺,子弹12袋,手榴弹20枚。同时,策动王世民、樊正海、刘彦胜等7名团丁脱离民团,组成一支游击小队。不逾一月,游击队发展到50余人,先后收缴了5个民团的0。12月,陕甘特委决定攻打国民党安塞县政府所在地新乐寨,派人给康全明送信,安排他做内应工作。不幸,此信被国民党县政府获悉,康全明因而被捕入狱。24日,敌人趁学生放寒假之机,在新乐寨山下将康全明杀害。时年仅23岁。
新乐寨解放后,在康全明的家乡阎家湾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,陕甘边区苏维埃政府主席-亲自主持追悼会,并以“康全明精神不死”的挽辞慰祭英灵,寄托哀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