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县惨案遗址
面积:不详㎡
地址:县城西一公里西关河滩,蔚汾河下游南岸
简介
1933年至1936年秋,兴县沿黄党组织在中共陕北特委及神木县委的直接领导下,张贴标语、宣传革命,拔除警卡,为陕北革命根据地传送情报,购买枪支弹药、药品、石印机等,多次发动青年参加陕北红军等,作了大量工作。引起山西阎锡山统治集团的恐慌,于1935年10月派白志沂率防共组织10多人来兴调查共产党员活动情况,同时在兴县大批逮捕共产党人,并下令伪县长李凯鹏,杀一个共产党,赏银元100块。至此,在兴县开始了血腥镇压,屠杀共产党员36人,无辜群众130余人,制造了兴县第一个惨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