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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峪村——边区党委常驻地
台峪村——边区党委常驻地
面积:400㎡
地址:县城 37公里处台峪乡台峪村
简介
台峪村是彭真同志带领的中共中央北方分局(后改为晋察冀分局)机关的常驻地。1939年夏大水灾之后,彭真等领导组织群众互相救助度过了荒年。1940年8月,在该村制定《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》(即“双十条”)经党中央毛主席批准正式实施,被誉为“边区小宪法”,受到各界热烈拥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