间岛日本总领事馆旧址
1907年8月7日,日军先遣队经朝鲜侵入间岛。8月19日,以“保护朝鲜人民生命财产”为名,派兵进驻龙井村,日本帝国主义在龙井设“统监府间岛临时派出所”。“统监府间岛派出所”成立后,日本帝国主义派遣大批特务,龙井村为中心,进行间谍活动。
1909年日本帝国主义以陆海军为后盾,进一步胁迫清廷,于同年9月4日在北京签订了“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”(“间岛协约”)。根据“间岛协约”第二,第七条规定,于同年11月1日撤消了“统监府间岛派出所”,设立“间岛日本总领事馆”,11月2日开馆。
“间岛日本总领事馆”主楼于1911年5月、1922年11月先后两次发生火灾,毁灭已尽。其后日本投资20余万日元,经过三年时间重建总领事馆,1926年竣工.“间岛日本总领事馆”由日本外务大臣亲自管辖,它的管辖范围包括延吉、和龙、珲春、汪清和当时属于奉天省的安图,共5个县。
日本帝国主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延边的侵略,于1920年从“朝鲜总督府”调进300多名警察,并在领事馆内增设警察部。同时在总领事馆和各领事分馆里设立警察分署。1928年10月2日,又从日本调进100多名警察,充实其警察机构。1934年日本在图们增设了领事分馆及其警察署。这样,日本在延边地区共有1个总领事馆及其警察署、5个领事分馆及其警察署和21处警察分署,除了总领事永井清以下,若干副领事和主任以及书记生、文书、通译外,计有646名警察,馆内不仅拥有庞大的武装警察机构,还设置了监狱、水牢等,使领事馆成了以庞大警察系统为主体的武装侵略堡垒。
日本帝国主义根据1937年11月5日,日伪缔结的《关于撤销在满洲国的治外法权和转让南满铁路附属地行政权条约》规定,于同年12月撤销“间岛日本总领事馆”、4个领事分馆和警察机构。
日帝在间岛总领事馆地下设有牢房和刑讯室,用惨无人道的刑罚,审问和拷打革命者和无辜百姓。自1909年11月至1937年12月撤馆为止,“间岛日本总领事馆”及其所属领事分馆共逮捕和杀害抗日志士、无辜百姓二万余名,其中,在“间岛日本总领事馆”地下刑讯室受迫害的有四千余名,被监禁在汉城西大门监狱的有一千余名。